一、办理参保缴费注意事项: |
1. 参保对象:商城县城镇居民(符合计生政策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在人社局大厅办理参保) |
2. 缴费时间:每年7月15日——12月28日,新参保人员缴费后,下一年度7-12月领医保卡 |
3. 缴费地点:赤城街道办事处(原城关镇)各社区居委会、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|
4. 缴费标准:(缴费时请携带户口本、二代身份证、医保卡、低保证、残疾证、学生证) |
预缴2016年度居民医保费标准(按信人社【2015】44号文件要求今年全市统一上调个人缴费标准) |
成年人 |
130元 |
未成年人 |
90元 |
成年人(困难群体) |
70元 |
未成年人(困难群体) |
80元 |
二、办理住院报销注意事项:(证件、报销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) |
信阳市内住院报销注意事项(所有材料请自行复印保留,经报销后所有材料不再提供复印。) |
1.住院病历复印件(加章)、出院证 |
2.住院收费票据原始件 |
3.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(不是一日清单) |
4.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、复印件 |
5.当年参保缴费票据原件、复印件 |
6.本地邮政储蓄银行卡号、存折账号 |
无第三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 |
1至6项,另加《意外伤害证明表》 |
计划内生育类费用、当年出生新生儿住院费用 |
1至6项,另加准生证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|
信阳市以外住院报销,需先开具《转诊审批表》,经居民医保办签批后方能就诊报销。 |
三、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: |
医 院 级 别 |
起付标准 |
报销比例 |
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(乡级) |
200元 |
85% |
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(县级) |
500元 |
75% |
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(市级) |
900元 |
70% |
异 地 转 诊 (省市级) |
1200元(上限10万) |
65% |
大病保险 (商城县人寿保险公司) |
1.8万-5万 |
50% |
5万-10万 |
60% |
10万以上(上限30万) |
70% |
四、门诊慢性病相关政策: |
病 种 |
申报方式 |
报销方式 |
1.恶性肿瘤放化疗 2.慢性肾功能不全 3.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4.肝硬化 5. 糖尿病 6.Ⅱ期以上高血压 7.系统性红斑狼疮 8.心绞痛 9.肺结核(肺气肿)10.再生障碍性贫血 11.精神病 12.帕金森病综合症 13.类风湿性关节炎 14.强直性脊柱炎 |
每年10月上旬,凭历年看病资料、参保票据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照片申报,集中鉴定体检 |
月定额管理、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报销 报销比例70% |
五、门诊统筹相关政策: |
定 点 医 院 |
基金支付最高额度 |
报销比例 |
商城县中医院 |
100 |
50% |
上石桥卫生院 |
120 |
60% |
六、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: |
居民医保地址:温泉大道西段人社局,办公电话:7951960,便民服务QQ号码:2350675195 |